职位描述
工作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制监理计划,批准监理实施细则,负责管理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商资质,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监督监事的工作。监理人员可根据工程进度进行调动。不称职的监事应当调离。
5、主持项目监理会议,发布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示。
6、审批承包商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
7、审查并签署承包商的申请、付款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施工单位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纠纷,处理索赔,批准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制和发布工程监理月报、监理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查并签署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商的竣工申请,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对验收项目进行质量检验,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本工程的工程监理资料。
工作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建筑、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化工、水利专业;
2、三年以上工程监理经验,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3、精通工程监理、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建筑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4、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合理有效地协调各项相关工作,工作严谨、认真、细致,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5具有房屋建筑、市政、化工、电力、矿业、水利等监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