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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安全事故建企被通报,不得在江苏承接新工程

    发布时间:2019-04-10   来源:筑招建筑人才网   浏览次数:351  

4月8日江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曝光三起伤亡事故。知名央企中国建筑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再次被通报。并明确自今日起在江苏省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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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概况及处罚如下:

事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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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2日晚上23时左右,由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南京南房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南京市江北新区市民中心工程工地,1名工人在进行钢结构安装作业时不慎坠落至地面,抢救无效死亡。

处罚如下:

1、施工总承包单位和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已降低;

2、自今日起在江苏省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此前,中建二局就因曾因另一起事故被江苏省住建厅通报:

3月21日,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生一起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坍塌事故,6死5伤!(详情点击:江苏脚手架事故致11人死伤,系严重违章作业,总包单位被禁止承接新项目)

事故2

2019年4月7日上午9时左右,由南通环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江苏振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级及医用诊断酶制剂工程工地,1名工人在生产车间外粉刷过程中突然从4层脚手架坠落至2层屋面,抢救无效死亡。

处罚要求:请各地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事故3

2019年4月7日下午16时45分左右,由南通清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南通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南通市海门市海门工业园区锦汇嘉苑安置小区项目工程工地,1名架子工下班后去拿遗忘在13#楼北侧4层外脚手架上扳手,从外脚手架攀爬至4层时,不慎从架子上坠落至地面,抢救无效死亡。

处罚要求:请各地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高空作业,切莫把生命当儿戏!做好安全防护、加强安全教育不可忽视,千万别把安全当形式,工地施工,安全、质量比进度、工期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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