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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对炒房加紧管制

    发布时间:2021-12-16   来源:   浏览次数:10  

沈阳市房地产局等9个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涵盖了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制、加快项目建设、完善商社销售管理、严格差异化信用税收政策等多项内容。

《通知》提出,严格执行个人购买第一套商品住宅的首付比例在30%以上的规定,第二套商品住宅的首付比例提高到50%。首付必须一次性付清,禁止分期付款和首付贷款。同时,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9月4日,杭州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包括加强土地市场规制、加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进一步统一税收政策、完善住房限购政策、调整无住房家庭认定标准、加强热点商品住房项目销售管理等容。

其中,以父母避难成年儿童的方式在市内定居的,作为独立住宅购买家庭,必须在市内购买限制范围内购买新的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但同时,增加了两种类型的无家可归家庭的认定。由此可见,杭州本次楼市控制措施松紧,表现出支持合理的自住需求,抑制投机炒房的控制基调。

9月3日,东莞公布了对7月25日控制措施的实施细则,其中要求社会保险连续缴纳不到半年的人不能一次性补充购买资格,同时要求7月25日以后在网上签字的住宅实施3年的销售。这两个核心内容都是炒房行为。

经济日报记者整理发现,7月以来,杭州、东莞、宁波、深圳、南京、长春、海口、无锡、沈阳等多个城市发布了房地产市场规制措施,与国务院和有关部委密集召开房地产相关会议有很大关系。中原房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这些城市制定了控制措施,目的是根据当地情况实行一城一策,调查政策,打击房地产投机行为,避免房价急剧上涨。

8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在北京地产企业座谈会,研究进一步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8月26日,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在北京召开了一些城市房地产工作会商会,沈阳、长春、成都、银川、唐山、常州等城市政府和所在省(自治区)住宅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人参加了会商。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前几天召开的房地产座谈会更加明确地释放了最近房地产管制不放松的信号。住建部等部门召开的会议分别从房地产企业、城市政府的角度加强分类指导。

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冯俊表示,作为高周转、高负债、高杠杆的“三高”行业,疫情对房企资金链冲击较大,这就需要房企不断提高投资决策能力,加强资金管控,防范现金流风险。业内人士指出,房企有望采取措施降低负债,谨慎拿地,积极扩大销售。

房地产市场对炒房加紧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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