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事务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所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市政局),杨凌示范区住所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所城乡规划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所城乡建设局,各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优化业务流程。现将撤销我省二级建造师改变注册业务,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销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企业改变业务,如需改变执业单位,可通过体系先完结刊出业务手续,再请求重新注册;
二、撤销二级注册建造师刊出的省级批阅,二级注册建造师办理刊出手续的,应通过注册体系个人版提交刊出请求,其聘用企业完结确认后,即为完结刊出。
三、2019年1月1日起停止受理二级建造师改变注册业务。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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