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相关假期汇总(一)
作者:众禾团队
按语: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我们到底可以享受多少种假期?“那些年”又有多少假期被你白白浪费掉了?怎么请假才能实现假期的最大价值?本文将对与员工相关的假期进行汇总整理,由于全国各地法律、法规对假期的规定不一致,本文将聚焦于广东地区。今天是女神节,祝各位女神节日快乐,本文将从女神特别享有的假期出发。
一、妇女节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六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
《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载明:“关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工作,如何计发职工工资报酬问题。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总结: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如果上述假日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如属正常工作日,即使职工上班也只领取正常的工资报酬,不领取加班工资;(2019)粤01民终15126号民事判决;(2017)粤01民终16718号民事判决均支持该结论。
所以,亲爱的女神们,你们今天下午放假了吗?
二、产假(产假相关)
(一)产前假:
法律依据: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粤府令第227号)办法第十条规定:“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女职工不能适应原劳动岗位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二)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诊断确需保胎休息的,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病假处理。(三)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每天安排1小时工间休息,工间休息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并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从事夜班劳动;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还应在其工作场所设休息座位。(四)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总结:
女性职工在怀孕期间经医疗机构诊断确需保胎休息的,可以按病假形式休假;需要在劳动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的,有权进行产前检查不被克扣工资;怀孕7个月以上的,有权享受每天1小时的休息时间。
(二)产假及陪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粤府令第227号〕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六规定:“(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计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二)女职工终止妊娠享受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计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广东省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对女职工生育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的规定与本条第二款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破腹产、III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三十天。”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据以上法律、法规,产假的天数总结为:
举例而言,某广东省顺产女职工可以享受:产假=98天+80天奖励假=178天;男职工享有15天陪产假。
三、哺乳假
法律依据: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第十六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双方协商决定。”
总结: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享有劳动时间内每日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此外,如女职工产假期满,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
四、育儿假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相关假期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第三条载明:“《计生条例》规定的育儿假不可叠加,如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在3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均只能享受十日的育儿假,直至最小的子女满3周岁。
育儿假的请休按周年计算,即以子女周岁作为计算年度。例如,子女2021年5月1日出生,那么自2021年5月2日至2022年5月1日子女满1周岁之前,父母双方可以各休10日的育儿假;2022年5月2日至子女满2周岁之前,父母双方可以再休10日的育儿假,以此类推,直至子女满3周岁。在同一计算年度内,育儿假可以拆分请休,原则上不超过2次。”
总结:
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该育儿假不可叠加,如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在3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均只能享受十日的育儿假,直至最小的子女满3周岁。育儿假的请休按周年计算,即以子女周岁作为计算年度,可以拆分请休,原则上不超过2次。
五、痛经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深圳市人社局官网发布了针对政协委员程宗玉《关于保障女职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的答复函载明:“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总结:
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享有1至2天的休假。
六、节育假
法律依据: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三)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计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计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计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计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计14天。”
据此,员工享有的节育假总结如下:
附上众禾团队简介:
众禾团队分工细致,精英化运作,团队成员具有本科或双学士、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民商事专业领域精耕多年,积累了包括政府部门、街道社区法律顾问、业主委员会法律顾问、公司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工程建设纠纷、物业服务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领域众多诉讼及非诉讼实战经验。团队成员各有所长,既有分工、注重效率、提高质量,又相互协作、取长补短、资源共享。团队秉承“专注、专业、合作、共赢”的理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3480890424(孙)、公众号:众禾团队(lawyerZH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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