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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税务问题!建筑工程企业18家​移送司法机关!

    发布时间:2019-05-15   来源:筑招建筑人才网   浏览次数:331  

建筑工程企业,建筑企业,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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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又公布了145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其中工程相关企业的案件18起!

处罚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18起工程企业主要违法事实如下:

连云港邦硕建材商贸有限公司

经原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6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0份,金额99.97万元,税额16.99万元。

连云港市港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原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04月1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20份,金额1994.37万元,税额339.04万元。

宿迁市芳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20份,金额199.9万元,税额33.98万元。

宿迁阳江建筑工工程有限公司

经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25份,金额249.75万元,税额42.46万元。

宿迁然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30份,金额299.67万元,税额50.94万元。

宿迁市水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40份,金额399.8万元,税额67.97万元。

常州文墨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经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50份,金额499.07万元,税额84.84万元。

常州喜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50份,金额499.85万元,税额84.97万元。

常州卡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50份,金额499.88万元,税额84.98万元。

常州固富建筑装潢有限公司

经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11月22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00份,金额946.66万元,税额160.93万元。

常州日通建材有限公司

经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50份,金额496.28万元,税额84.37万元。

常州瑟全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经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6年6月13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75份,金额719.41万元,税额122.30万元。

常州市捷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7月4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225份,金额2231.38万元,税额379.34万元。

常州亚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6月20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225份,金额2233.81万元,税额379.75万元。

常州市恒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3月3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15份,金额1124.73万元,税额191.20万元。

常州市彬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6月17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225份,金额2235.35万元,税额380.01万元。

常州红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6月14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00份,金额947.56万元,税额161.09万元。

如皋平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原江苏省如皋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06月29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20份,开具金额合计199.40万元,税额33.90万元。

延伸阅读

2019年3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一次性公布了256家重大税收违法的企业,全因虚开发票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工程类企业占有17家!

工程相关的企业虚开情况如下:

南通途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经原江苏省南通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07月26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50份,金额494.59万元,税额84.08万元。

南通华耀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经原江苏省南通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07月3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30份,金额295.29万元,税额50.20万元。

南通标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原江苏省南通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07月13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40份,金额396.01万元,税额67.32万元。

南通拓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原江苏省南通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07月25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30份,金额298.09万元,税额50.67万元。

南通妙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原江苏省南通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08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30份,金额297.82万元,税额50.63万元。

南通辽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原江苏省南通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07月28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40份,金额381.10万元,税额64.79万元。

常州幕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经原江苏省常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6月6日至2018年2月28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50份,金额477.18万元,税额81.12万元。

常州峰灵工程照明有限公司

经原江苏省常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10月13日至2018年2月28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25份,金额233.93万元,税额39.77万元。

常州绿林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经原江苏省常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10月16日至2018年2月28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25份,金额249.27万元,税额42.38万元。

常州市松强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原江苏省常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2月28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25份,金额236.95万元,税额39.53万元。

常州司耀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经原江苏省常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2月28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25份,金额249.65万元,税额42.44万元。

常州建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原江苏省常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2月28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23份,金额227.36万元,税额38.65万元。

常州文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原江苏省常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1月4日至2018年2月28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25份,金额234.24万元,税额39.82万元。

常州雷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25份,金额249.72万元,税额42.45万元。

常州飞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50份,金额499.89万元,税额84.98万元。

常州国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50份,金额499.89万元,税额84.98万元。

常州龙资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经原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24份,金额215.49万元,税额36.63万元。

除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还处罚款10万元。

最后提醒

1、交易前——知己知彼,防患未然

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时,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从思想上重视虚开发票问题,有意识地规避取得虚开发票的风险。建议纳税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方做必要的了解,通过对交易对方经营范围、经营规模、企业资质等相关情况的考察,评估相应的风险。

一旦发现供货企业提供的货物有异常,就应当引起警惕,做进一步的追查,可以要求供货企业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对有重大疑点的货物,尽量不要购进。

2、交易中——银行划款,有迹可循

建议纳税人尽量通过银行账户将货款划拨到交易对方的银行账户内,在这个过程中,纳税人可再次对购进业务进行监督审查,如果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与发票上注明的信息不符,就应当引起警惕,暂缓付款,对购货业务进行进一步审查。

3、收票时——火眼金睛,识破风险

建议纳税人仔细比对发票信息。要求开票方提供有关资料,并仔细比对相关信息。

一是审查税务登记证、出库单、开具的发票、银行账户上的企业名称是否一致;

二是通过对方的一般纳税人登记相关凭证,审查对方是否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三是通过对方的发票领购簿,审查开具的发票是否确实是对方领购的发票;

四是通过库存商品账、生产成本账和有关凭证,审查购进的货物是否是对方购进或生产的货物。

如果对取得的发票存在疑问,应当暂缓付款和申报抵扣有关进项税金,及时向税务机关求助查证。尤其是对大额购进货物,或者是长期供货的单位,更应当作重点审查。

4、交易后——留存证据,避免损失

企业在购进货物时要重视取得和保存有关的证据,一旦对方故意隐瞒有关销售和开票的真实情况,恶意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自身造成了经济损失,可以依法向对方追偿由于提供虚开发票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要记住:

    大数据控税的时代,国家除了监控一般纳税人的发票以外,也已经开始重点关注小规模纳税人虚开发票的行为。
    金税三期税控系统的升级,严格实行编码开票,一品一码、进销比对,虚开发票的公司将难逃法网。
    查账必查票、查税必查票、查案必查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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