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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同意提高“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上海自4月30日开始试点

    发布时间:2019-05-02   来源:筑招建筑人才网   浏览次数:305  

4月2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提高了“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报考门槛。

刚刚,住建部官网发布复函,同意上海市开展“提高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试点,自2019年4月30日开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开展提高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试点的复函

建办市函〔2019〕283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提请支持上海在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施工许可指标得分中开展先行先试的请示》(沪建建管〔2019〕21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开展提高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试点,试点自2019年4月30日开始,期限2年。

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报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目前报考监理工程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要求:

(一)报考全部科目(4科)考试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级别为免2科)

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者,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个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毕业以上学历。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因此,对于大多数人来讲,报考全科需满足3个硬性条件:

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中级职务(有的地方要求是“职称”)

任职至少满3年

三个条件里面,对“职务”(职称)的要求,相对其他职业考试已经偏高,再提高就显得不太合适了。毕竟,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直接对应的就是“中级职称”。

因此,提高任职期或学历的门槛,可能性就大大增加了。考虑到监理的工作性质,对任职期的要求,或许会更加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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