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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实施电子化申报和审批

    发布时间:2019-05-06   来源:筑招建筑人才网   浏览次数:337  

关于厅本级审批事项实施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
湘建〔2019〕70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我厅近期电子化申报试点经验,我厅决定自2019年5月5日起,对我厅有关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实施全流程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实现“零跑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化申报和审批事项范围
1.权限内省立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3.乙、丙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6.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认定;
7.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
8.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
9.乙级及以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认定;
10.二级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二级结构师、二级建筑师)、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
1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任职资格审批(已于2018年7月起实行网上审批)。       
二、具体工作举措
1.实施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统一实施电子化申报,企业申请办理上述行政审批事项所需递交的申请资料,由企业负责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上不再要求企业到窗口核验原件。对于采取电子化申报有困难的企业和个人,由我厅政务服务大厅指导企业和个人将纸质申报材料转化为电子化申报材料。
2.简化审批环节。按照我厅“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和有关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电子化审批事项审批环节简化为“受理、审批、办结(出证/发文)”三个环节。每月完成两次审批发文,审批时限为13个工作日(不含专家审查时间)。今后待条件允许,实行即时办理。
3.实施电子证照。上述行政审批事项均生成电子证照,其中,注册人员资格类证照,企业可在系统中自行打印,省厅不再打印纸质证;建筑业企业资质、二级房地产企业资质等企业资质类证照由省厅统一打印纸质证照。企业可自主选择窗口取件或邮寄送达的方式领取纸质证照。纸质证照和电子证照的核验,可登录“湖南省智慧住建云”(www.hunanjs.gov.cn)查询,也可通过“湖南智慧住建”微信服务号扫描二维码验证。
4.实施注册人员实人认证。申报二级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二级结构师、二级建筑师)、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的个人,需要登录“湖南省智慧住建云”,通过“身份证验证”“人脸识别”等方式进行网上实人认证。
三、有关工作要求和安排
1.系统入口。企业和个人可登录“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查阅办事指南、提交申报材料、查看审批进度、查询审批结果等。
2.因全省工程项目审批改革要求,省立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事项的办理,暂定在5月15日后通过“ 湖南省工程项目规划建设运营动态监管平台”实现统一打证(该平台集成了招标方案的录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许可证的打印、现场监管以及五方责任主体验收等事项),待全省工程项目审批平台上线后,在该平台中完成在线审批。
3.为保证平稳过渡,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湖南省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停止受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的业务申报,之前已受理的业务继续在该平台进行办理,各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时限完成办结。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业务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启用新系统(统一由湖南省智慧住建云登录);二级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二级结构师、二级建筑师)、二级注册建造师办理业务自5月15日起启用新系统。以上事项业务办理均从新系统中申报、审核、公布、打证。市县主管部门统一在新系统受理、初审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级建造师业务,登录账号由省厅统一配发;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级建造师业务的登录账号与登录安管人员系统账号一致。
本通知自2019年5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5月4日止。
企业资质类业务办理咨询电话:  0731-88950213,QQ咨询群685884139。
人员资格类业务办理咨询电话:0731-88921215,QQ咨询群584559666。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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