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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关于同意河北雄安新区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8-12-11   来源:筑招建筑人才网   浏览次数:272  


住建部关于同意河北雄安新区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的复函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同意河北雄安新区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建筑师在民用建筑项目中的主导作用,提高建筑师的地位,保障建筑师合法权益,抓好试点项目落地,积极稳妥地推进建筑师负责制试点,提升雄安新区工程建设品质。建筑师负责制试点自2018年12月15日开始,期限3年,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报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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