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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实地检查危陋房屋等防汛工作

    发布时间:2020-09-16   来源:筑招建筑人才网   浏览次数:297  

 

天津实地检查危陋房屋等防汛工作


  为做好城镇范围内危陋房屋防汛工作,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各区全面摸排城镇范围内危陋房屋情况并建立台账,督促各区按照《房屋结构安全应急预案》要求,修订完善调度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防汛检查,提前落实应急抢险队伍,确定群众避险地点。

  汛期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管处会同物业处、市房管中心、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中心以及市协调办深入各区实地对汛期房屋安全使用工作开展全覆盖检查。在暴雨预警发布后,立即组织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市防汛办要求启动应急预案,对低洼片区危陋房屋、住人地下室进行严密排查、密切监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深入和平区益友坊等小区居民家中了解群众诉求,对房屋防汛措施和住人地下室紧急避险工作提出要求。房屋防汛专项组深入各区房屋抢修中心、危险房屋点位、老旧小区改造现场、历史风貌建筑等30余个点位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和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安全隐患、危陋房屋台账、房屋结构拆改、历史风貌建筑巡查记录、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直管公房管理等工作提出整改意见。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做好房屋安全度汛工作。在现有基础上,绷紧防“大”汛的弦,对房屋安全隐患不放松,第一时间处置。加强隐患排查,对危损房屋、外檐阳台、玻璃幕墙、平改坡等重点部位要重点检查推动,督促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加强房屋结构安全使用管理。履职尽责,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对拆改住宅承重结构、拆改住宅楼房外檐门窗、非住宅拆改结构未鉴定等违法行为加强监管,严格执法。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加装电梯工作要结合本区实际,借势乘势,实现良好社会效益。对历史风貌建筑要按照《天津市历史风貌保护条例》规定加强保护监管,做好历史风貌保护项目管理工作,推动责任单位积极申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可持续发展。



  摘自 《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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