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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核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19-01-23   来源:筑招建筑人才网   浏览次数:330  

施工企业考核

       日前,江苏苏州市住建局发布了新的《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办法》,连续两年被评为A类的本市企业,可以免交下一年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而D类企业将被清出该市建筑市场。新办法将从2月1日起施行。

      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的年度信用等级是该市各地建筑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质监安监、监督抽查、工程担保、评优评先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据了解,该市住建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对该市和外地进苏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的建筑市场行为、施工现场行为量化考核,并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同时,对企业基本情况、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等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并根据排名确定A、B、C、D等级。考评分由企业基本信用分、业绩分、综合检查分、良好信息加分和不良信息扣分等5部分组成。

       A类企业在参与投标、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连续两年被评为A类的本市企业,可以免交下一年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D类企业将在全市范围内受到市场准入限制,直至清出该市建筑市场。

       发生1起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2起一般质量安全事故且承担主要责任的;受到降低资质等级处罚的;暂扣资质证书经整改仍不到位的,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安全评估不合格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承揽工程业务一年以上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或假借拖欠农民工工资恶意追讨工程款,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串通投标、转包、行贿、商业贿赂等行为,经行政监察机关或司法部门依法认定等情况的企业,将被直接评为D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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