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主管有将工作分成10等份,6分等给我,4等份给另一同事,而我如期交件日前完成了,甚至运用中午时间才能在不加班的情况下做完, 同事没完成的部分,主管却要求我加班赶完,请问这样的要求是合理的吗?我自己的工作进度可以控制,但是别人的工作进度我是无法控制的,同事因为个人因素(能力、请假、不会时间管理等因素),导致自己无法如期完成工作…若今天主管是可以一些时间给我隔天上班时间再完成,我尚可以接受,但同事做不完的工作量,却要拖我加班做完,这样的情况在职场上常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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